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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官终于见到官 旗长坐上被告席

发布者:本站 时间:2018-04-20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樊有发担任主审法官

 

 “这九个案件的审理,通过以案释法的模式,提醒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后的工作中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下一步我们也将做好草牧场的四至界限确定及GPS 打点确权,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屈树清在草牧场纠纷案件的最后陈述中无不动容的说。12月26日,一起草牧场权属纠纷案件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坐在被告席上的是副旗长屈树清,他代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出庭应诉,这是我市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首例旗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民告官能见官”成为现实。而担当主审法官的是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樊有发,该案也是2017年7月司法改革后首次由院长主审的行政案件。

  这是一起草牧场颁证登记纠纷案件,因九个案件原告相同,因此依法合并审理。原告社与第三人社相邻,双方因呼准鄂铁路征地发生土地权属纠纷,本案中的草牧场使用权证与土地权属争议相关,原告以颁证程序违法、权属不清请求撤销。因鄂尔多斯的独特地理位置及区域特点,草牧场颁证纠纷案件数量多,矛盾突出,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典型案件,该案同时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台“法视界”栏目进行同步直播。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在新行政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法律条文中“应当”的用词,非常鲜明的体现了立法态度。但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鄂尔多斯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不足一成。普通工作人员出庭,原告很容易产生问题得不到重视的念头,本来可以化解的矛盾可能变得难以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其行为本身体现了对当事人和法庭的尊重,将进一步拉近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缓和行政机关与普通民众不对等、不均势的局面,彰显诉权平等、程序公正的理念。从去年开始,鄂尔多斯市两级人民政府也在不断探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规则,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使其成为常态。

  司法监督是政府依法行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严肃的庭审中把政府的行政行为晒一晒,用法律的标准量一量,唇枪舌剑的对峙,政府的行政行为才能被民众信服,才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本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经验值得肯定,表现出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和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体现了行政机关执法为民的务实姿态,与民沟通的诚意和维护群众权益的决心,以此为支点推动的法治政府建设,也必将赢得群众的信任和理解。